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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建于1954年,现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防治职能于一体的治疗精神、心理疾病的三甲专科医院。是浙江精神卫生的“摇篮”,全国规模最大的精神专科医院之一。医院本部核定床位1100张,建设中的浙西院区核定床位500张。年门诊量46万,出院病人2.1万。专科临床服务量居全省首位,服务范围辐射整个华东地区。
■ 在2021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获得精神专科医院第二名。在2020和2021年复旦版《中国医院专科排行榜》中,连续两年获得全国专科声誉提名。
■ 医院团队由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等优秀人才领军,包括省创新人才2人、省医坛新秀4人,国家级学会副主委4人、省级及以上专业学会主委/副主委15人,亚专业覆盖全面,梯队层次优越。此外,医院还双聘/特聘来自国内顶尖的精神医学领域专家、学者30多名。
■ 医院有浙江大学医学院博士生导师4名,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生导师1名;浙江大学医学院、浙江省中医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浙江省理工大学精神病学和应用心理学硕士生导师人员21名。
■ 医院积极开展科研平台建设,目前是浙江省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浙江大学脑机调控临床转化研究中心(精神疾病分中心),是杭州市临床研究质量控制中心、杭州市卫生健康创新与转化中心联合主任单位。建立国家健康和疾病人脑组织资源库(精神疾病分库)、临床科研一体化平台、研究型病房、脑功能评估和调控研究中心、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神经影像医学中心、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基地、实验动物中心、数字疗法联合研发与应用转化中心等平台,开展精神疾病临床基础研究及成果转化。承担国家级重点项目15项,省级重点项目8项,经费总额超过1亿元。
■ 医院作为全国知名三级甲等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是省内最早开展规范化培训工作单位之一,2017年获得第二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省内最早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国家级住培基地。拥有高级、中级职称带教师资70多人。
■ 专科临床科室设置齐全,分为多个精神亚专科,涵盖精神疾病早期干预科、情感障碍科、物质依赖障碍科、精神康复科、中西医结合精神科、心身障碍(睡眠医学)科、老年精神科、儿童心理科等,病源辐射地区广泛,覆盖病种广泛,收治病种数量繁多,各临床亚专业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保障了住培学员的临床学习实践与专业成长。
■ 近三年在培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100多人。培训期间,除参加临床实践工作外,还积极参加医院举办的国家级学术活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学习,参与国家级、省市级科研活动,部分住培学员也获得了市级科研课题立项、发表论文进行省、市学术会议交流活动。
招录对象和招收计划人数
医院2023年计划招收符合条件的精神科住培学员35名。
招录流程
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住培招收文件(详见附件)要求进行报名,学员信息录入、志愿填报时间:7月24日0:00至7月30日24:00,网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https://zjyxjy.wsjkw.zj.gov.cn/)。
所有报名人员将安排笔试和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相关待遇
1. 社会化住院医师与我院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人事档案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办理。为培训对象提供月度生活补助和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根据不同学历、执医注册情况,年收入8-15万元。
2. 委派单位、单位委培住院医师和我院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单位委培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
3. 发放国家住培医师津贴2万元/年(全日制研究生除外),省级补贴1万元/年由送培基地负责发放,餐补500元/月。在培学员独立当班将发放月度绩效1000-2000元/月不等。
4. 参与夜班值班人员发放夜班费,培训教材以及节日福利等。
5. 由于宿舍有限,不提供住宿者每月发放住宿补贴500元。
6. 提供医院主办的国家、省市学术活动学习和科研实践工作。
培训保障
医院收治不同病种数量繁多满足培训需求,包括精神分裂症、妄想性障碍、心境障碍、神经症性障碍、分离(转换)障碍、物质依赖等多种疾病。临床专业诊疗技术开展多,其中物理治疗包括MECT,rTMS,脑电生物反馈治疗,还有综合心理治疗如社会技能训练,社会认知交互训练等。由于本院是精神专科医院,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和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对于医院没有的轮转科室,如急诊、心内等外送综合性医院培训。
医院有精神科带教师资71人,包括高级职称师资44人,博士6人,硕士39人,强有力的师资团队保障学员轮转期间的带教工作。
在培期间,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完成培训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可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医院严格“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在人事招聘公告有明确说明。
其他要求
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有意向的小盆友,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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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科教部 谢老师、董老师
联系号码:0571-85125730 / 85124613
医院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5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招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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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教部
编辑:BB